心功能不全是肿瘤治疗最常见和最严重的并发症。在积极治疗肿瘤的同时,通过多方面努力来预防和控制其所带来的心脏毒性是治疗的关键。
【发病机制】
肿瘤治疗的心脏毒性包括化学药物治疗和放射治疗相关的心脏毒性。心脏毒性出现的时间与肿瘤疗法相关,可在接触化疗药物后早期出现,也可能出现较晚,甚至数年后才逐渐体现。另外,一些化疗药物例如蒽环类药物可对心肌细胞造成不可逆的损伤,诱导心肌重塑,并导致心肌病;而其他化疗药物对心肌的损伤是短暂、可逆的,不会造成长期的不良后果。对于已经存在心血管疾病风险的老年病人,接受化疗后短期进展成心力衰竭的风险也会增加。易导致心功能不全的化疗药物包括蒽环类及其衍生物、抗代谢药、紫杉醇类、烷化剂、铂类及生物碱等传统细胞毒药物,以及靶向药物等。
【临床表现】
可表现为急性、慢性或迟发性心功能不全,症状和体征参见本篇第二章。
【辅助检查】
1.超声心动图 超声心动图是最常用的评价心功能的检查手段。若左室射血分数(LVEF)降幅超过10%,且低于正常值下限,或左室整体纵向应变与基线相比下降幅度超过15%,提示心脏毒性。
2.心脏磁共振(CMR) 心脏磁共振是评估心肌纤维化、心肌活性和炎症性疾病的金标准,其准确性和可重复性好,可以发现LVEF的微小变化,有助于在超声心动图发现LVEF显著下降(>10%)之前,提早发现心脏毒性。
3.心肌生物标志物检查 包括cTn、BNP及NT-proBNP。在出现明显的LVEF变化前,cTnT/TnI即可检测到蒽环类药物导致的早期心脏毒性。同时研究显示接受蒽环类药物治疗期间BNP的升高与左室功能损害相关。
4.心内膜心肌活检 心内膜心肌活检对于评估蒽环类药物的心脏毒性敏感且有效,其具有特征性表现,光学显微镜下病理学改变为心肌水肿、心肌细胞消失、间质纤维化和肌浆网扩张等;电子显微镜下表现为心肌纤维溶解、纤维束消失、Z线变形、断裂,线粒体裂解及心肌细胞内空泡形成。
【诊断】
在接受抗肿瘤治疗后,新出现充血性心力衰竭相关的症状和体征,LVEF下降幅度超过10%,低于50%,或原有心力衰竭症状加重,LVEF进一步降低,可作出肿瘤治疗相关性心功能不全(cancer therapeutics-related cardiac dysfuncTIon,CTRCD)的诊断。
【早期监测方案】
在病人接受心脏毒性化疗药和(或)胸部放疗之前,应进行心血管疾病风险基线评估,早期识别高危病人。致心脏毒性的基线危险因素包括:心血管疾病史(心功能不全、冠心病、心脏瓣膜病、心律失常、心肌病、心脏结节病等)、心血管疾病高危因素(高龄、早发心血管疾病家族史、高血压、糖尿病、高胆固醇血症、吸烟、酗酒、肥胖等)、致心脏毒性治疗既往史(既往蒽环类药物治疗、既往纵隔放疗等)、其他危险因素(年龄<18岁、曲妥珠单抗治疗年龄>50岁、蒽环类药物治疗年龄>65岁等)。对于低风险病人(基线超声心动图正常,无基线危险因素),抗HER2治疗每4个周期或多柔比星剂量达到200mg/m2时需行超声心动图检查评价左心室功能。基线超声心动图异常者和高危病人,应提高随访频率。已经完成大剂量蒽环类药物化疗(多柔比星或类似物≥300mg/m2)或已经出现心脏毒性的病人,应在抗肿瘤治疗结束后第一年和第五年随访超声心动图。
【治疗】
肿瘤治疗相关性心功能不全的主要治疗目标是保证LVEF正常,延缓心肌重构。在抗肿瘤治疗前及治疗期间应定期监测LVEF。如果治疗期间病人LVEF明显下降,若下降幅度超过10%,但LVEF仍大于50%,应在治疗过程中监测LVEF;若LVEF下降幅度超过10%,且LVEF小于50%,无禁忌时推荐使用β受体拮抗剂联合ACEI或ARB,来避免进一步的心功能下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