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除颤与电复律的机制】
电除颤和电复律的机制是将一定强度的电流通过心脏,使全部或大部分心肌在瞬间除极,然后心脏自律性最高的起搏点重新主导心脏节律,通常是窦房结。
心室颤动时已无心动周期可在任何时间放电。电复律不同于电除颤,任何异位快速心律只要有心动周期,心电图上有R波,放电时需要和心电图R波同步,以避开心室的易损期。如果电复律时在心室的易损期放电可能导致心室颤动。心室易损期位于T波顶峰前20~30毫秒(约相当于心室的相对不应期)。
【电复律与电除颤的种类】
根据电复律时是否识别R波,分为同步电复律与非同步电除颤。
1.同步电复律 放电时电流正好与R波同步,即电流刺激落在心室肌的绝对不应期,从而避免在心室的易损期放电导致室速或室颤。同步电复律主要用于除心室颤动以外的快速型心律失常。电复律前一定要核查仪器上的“同步”功能处于开启状态。
2.非同步电除颤 临床上用于心室颤动。此时已无心动周期,也无QRS波,更无从避开心室易损期,应即刻于任何时间放电。
【电复律的适应证和禁忌证】
电复律适应证主要包括两大类:各种严重的甚至危及生命的恶性心律失常,以及各种持续时间较长的快速型心律失常。总的原则是,对于任何快速型的心律失常,如导致血流动力学障碍或心绞痛发作加重,药物治疗无效者,均应考虑电复律或电除颤。
1.恶性室性心律失常 病人发生室速后,如果经药物治疗后不能很快纠正,或一开始血流动力学即受到严重影响,如室速伴意识障碍、严重低血压或急性肺水肿,应立即采用同步电复律,不要因反复选用药物延误抢救。如果室速不能成功转复,或转复后反复发作,应注意有无缺氧,水、电解质紊乱或酸碱失衡的因素,有时静脉注射胺碘酮、利多卡因可提高转复成功率和减少转复后的复发。
心室颤动病人抢救成功的关键在于及时发现和果断处理。导致电除颤成功率降低的主要因素包括时间延误、缺氧和酸中毒等。医务人员应在室颤发生1~3分钟内有效电除颤,间隔时间越短,除颤成功率越高。对于顽固性心室颤动病人,必要时可静脉推注利多卡因或胺碘酮等药物;若心室颤动波较纤细,可静脉推注肾上腺素,使颤动波变大,易于转复。
2.心房颤动 符合下列条件者可考虑电转复:①心房颤动病史<1年者,既往窦性心率不低于60次/分;②心房颤动后心力衰竭或心绞痛恶化和不易控制者;③心房颤动伴心室率较快,且药物控制不佳者;④原发病(如甲状腺功能亢进)已得到控制,心房颤动仍持续存在者;⑤风湿性心脏病瓣膜置换或修复后3~6个月或以上,先天性心脏病修补术后2~3个月或以上仍有心房颤动者;⑥预激综合征伴发的心室率快的心房颤动应首选电复律。
下列情况不适于或需延期电复律:①病情危急且不稳定,例如严重心功能不全或风湿活动,严重电解质紊乱和酸碱失衡;②心房颤动发生前心室率显著缓慢,疑诊病态窦房结综合征者,或心室率可用药物控制,尤其是老年病人;③洋地黄中毒引起的心房颤动;④不能耐受预防复发的药物,如胺碘酮、普罗帕酮等。
以上所列适应证和禁忌证都是相对的,在临床上需全面评估病人的情况,权衡利弊。
3.心房扑动 心房扑动是一种药物难以控制的快速型心律失常。当心房扑动以1:1比例下传时,心室率快,可导致血流动力学迅速恶化,甚至危及生命,电复律往往会取得成功,因而心房扑动是同步电复律的最佳适应证,成功率几乎100%,且所需电能较小。
4.室上性心动过速 绝大多数室上性心动过速不需要首选电复律。如果其他处理不能纠正室上性心动过速,且因发作持续时间长使血流动力学受到影响,例如出现低血压时,应立即电复律。
【体外电复律操作技术要点】
病人仰卧于硬木板床上,连接除颤器和心电图监测仪,选择一个R波高耸的导联进行示波观察。病人一旦进入理想的麻醉状态后,则充分暴露其前胸,并将两个涂有导电糊或裹有湿盐水纱布的电极板分别置于一定位置,导电糊涂抹适量,只要能使电极板和皮肤达到紧密接触,没有空隙即可。
电极板的安放:常用的位置是将一电极板置于胸骨右缘第2、3肋间(心底部),另一个电极板置于心尖部。两个电极板之间距离不小于10cm,电极板放置要贴紧皮肤,并有一定压力。准备放电时,操作人员及其他人员不应再接触病人、病床以及同病人相连接的仪器,以免发生触电。
电复律后应立即进行心电监测,并严密观察病人的心率、心律、血压、呼吸和神志,监测应持续24小时。
【电复律与电除颤的能量选择】
电复律和电除颤的能量通常用焦耳(J)来表示,即能量(焦耳)=功率(瓦)x时间(秒)。电能高低的选择主要根据心律失常的类型和病情(表3-3-7)。
【电复律并发症】
虽然电复律和电除颤对快速型心律失常是一种快速、安全和有效的治疗措施,但仍可伴发许多并发症,主要包括:诱发各种心律失常,出现急性肺水肿、低血压、体循环栓塞和肺动脉栓塞,血清心肌酶增高以及皮肤烧伤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