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子老
一、治则、治法的概念
治则,是治疗疾病时所必须遵循的基本原则。它是在整体观念和辨证论治精神指导下而制定的治疗疾病的准绳,对临床立法、处方、用药、针灸等具有普遍的指导意义。
治法与治则有别,治法是在一定治则指导下制订的针对于疾病与证候的具体治疗大法及治疗方法。其中治疗大法是针对一类相同病机的病证而确立的,如汗、吐、下、和、清、温、补、消法等八法,其适应范围相对较广,是治法中的较高层次。治疗方法却是在治疗大法限定范围之内,针对各具体病证所确立的具体治疗方法,如辛温解表、镇肝熄风、健脾利湿等,它可以决定选择何种治疗措施。治疗措施,是在治法指导下对病证进行治疗的具体技术、方式与途径,包括药治、针灸、按摩、导引、熏洗等。
治则与治法二者既有区别,又有联系,治则是治疗疾病时指导治法的总原则,具有原则性和普遍性意义;治法则是从属于一定治则的具体治疗大法、治疗方法及治疗措施,其针对性及可操作性较强,较为具体而灵活。如从邪正关系来探讨疾病,则不外乎邪正盛衰,因而扶正祛邪就成为治疗的基本原则。在这一总原则的指导下,根据不同的虚证而采取的益气、养血、滋阴、扶阳等治法及相应的治疗手段就是扶正这一治则的具体体现;而在不同的实证中,发汗、清热、活血、吐下等治法及采取的相应的治疗手段就是祛邪这一治则的具体体现。
治则与治法的运用,体现出了原则性与灵活性的结合。由于治则统摄具体的治法,而多种治法都从属于一定的治则。因此,治疗上就可执简驭繁,既有高度的原则性,又有具体的可操作性与灵活性。
治病求本是中医学治病的主导思想,是指在治疗疾病时,必须辨析出疾病的病因病机,抓住疾病的本质,并针对疾病的本质进行治疗。故《素问·阴阳应象大论》说:“治病必求于本。”
病因病机是对疾病本质的抽象认识,因其涵盖了病因、病性、病位、邪正关系、机体体质及机体反应性等,因而是疾病本质的概括。故“求本”,实际上就是辨清病因病机,确立证候。这是整体观念与辨证论治在治疗观中的体现。
临床实际操作中,对外感性疾病,着重病因的辨析;对内伤性疾病,则注重病机的辨析。如头痛病,既有因感受六淫邪气,如风寒、风热、风湿、风燥、暑湿等所致者,又有因机体自身代谢失调而产生气虚、血虚、瘀血、痰浊、肝阳上亢、肝火上炎等病理变化而发者。外感性头痛,辨清了病因,则能确立证候而施治,如风寒者以辛温散之,风热者以辛凉解之,风湿者用辛燥之品,风燥者宜辛润之药,暑湿者当芳香化湿。内伤性头痛,一般难以找到确切的病因,因而必须辨明病机,据病机确立证候,然后论治:属气虚者当补气,血虚者当补血,瘀血者当活血,痰浊者宜化痰,肝阳上亢者当平肝潜阳,肝火上炎者宜清肝泻火。
疾病的外在表现与其内在本质一定有着某种联系,但“本”有的显而易见,有的幽而难明,有的似假幻真,因而寻求疾病的本质,即病因病机,就显得十分重要。治本的目的是解决疾病的主要矛盾,主要矛盾一解决,其表现在外的症状、体征也会随之而消解。
治疗疾病的主导思想是治病求本,在此思想的指导下,治则的基本内容包括正治与反治、治标与治本、扶正与祛邪、调整阴阳、调理精气血津液、三因制宜等。
二、《内经》的治疗原则
(一)治病求本与标本缓急
《素问·阴阳应象大论》云:“阴阳者,天地之道也,万物之纲纪,变化之父母,生杀之本始,神明之府也。治病必求于本。”
治病求本,是一个治疗原则问题,而且是治则的前提。经文的用意是说,讲治法,首先要研究理论,用理论来指导治则与治法的运用。这里的“求于本”,即是讲研究阴阳理论。所谓“阴阳为万物之本”。(张景岳注)而且加上一个“必”字,更显出理论作用的重要性和必要性。理论为什么这样重要?因为阴阳是分析一切事物矛盾发展变化的总法则,对理法方药具有普遍的指导意义。《内经》从这个宗旨出发,反复加以阐明,如: 《素问·疏五过论》云:“圣人之治病也,必知天地阴阳,四时经纪。五脏六腑,雌雄表里。刺灸砭石,毒药所主。从容人事,以明经道。贵贱贫富,各异品理。问年少长,勇怯之理。审于分部,知病本始。八正九候,诊必副矣。”
如此,则理论如何结合实际,具体运用,又指出了大体的方向,即分析天地四时变化与人的关系问题,分析脏腑表里之间的生克制化关系,分析针灸用药的如何恰当处理,分析人事关系和年岁的特点等等,作为研究病情,拟订治疗方案,从而提高疗效,则其重要意义,可以说是讲得很清楚了。“经纪”,即秩序。“经道”,即常道。“八正”,八节之正气。“副”,符合要求。
治病求本概括地讲,就是指在治疗疾病时,通过辨析其病因病机,抓住疾病的本质,并针对疾病的本质进行治疗。因此,治病求本是中医学治疗疾病的指导思想,位于治则治法理论体系的最高层次。
标与本是相对而言的,标本关系常用来概括说明事物的现象与本质,在中医学中常用来概括病变过程中矛盾的主次先后关系。
作为对举的概念,不同情况下标与本之所指不同。如就邪正而言,正气为本,邪气为标;就病机与症状而言,病机为本,症状是标;就疾病先后言,旧病、原发病为本,新病、继发病是标;就病位而言,脏腑精气病为本,肌表经络病为标等等。
掌握疾病的标本,就能分清主次,抓住治疗的关键,有利于从复杂的疾病矛盾中找出和处理其主要矛盾或矛盾的主要方面。在复杂多变的疾病过程中,常有标本主次的不同,因而治疗上就有先后缓急之分。
1.缓则治本
缓则治其本,多用在病情缓和,病势迁延,暂无急重病状的情况下。此时必须着眼于疾病本质的治疗。因标病产生于本病,本病得治,标病自然也随之而去。如痨病肺肾阴虚之咳嗽,肺肾阴虚是本,咳嗽是标。此时标病不致于危及生命,故治疗不用单纯止咳法来治标,而应滋养肺肾以治本,本病得愈,咳嗽也自然会消除;再如气虚自汗,则气虚不摄为本,出汗为标。单用止汗,难以奏效,此时应补气以治其本,气足则自能收摄汗液。另外,先病宿疾为本,后病新感为标,新感已愈而转治宿疾,也属缓则治本。
2.急则治标
病证急重时的标本取舍原则是标病急重,则当先治、急治其标。标急的情况多出现在疾病过程中出现的急重、甚或危重症状,或卒病而病情非常严重时。如病因明确的剧痛,可先缓急止痛,痛止则再图其本。又如水臌病人,就原发病与继发病而言,臌胀多是在肝病基础上形成,则肝血瘀阻为本,腹水为标,如腹水不重,则宜化瘀为主,兼以利水;但若腹水严重,腹部胀满,呼吸急促,二便不利时,则为标急,此时当先治标病之腹水,待腹水减退,病情稳定后,再治其肝病。又如大出血病人,由于大出血会危及生命,故不论何种原因的出血,均应紧急止血以治标,待血止,病情缓和后再治其病本。
另外,在先病为本而后病为标的关系中,有时标病虽不危急,但若不先治将影响本病整个治疗方案的实施时,也当先治其标病。如心脏病的治疗过程中,病人得了轻微感冒,也当先将后病感冒治好,方可使先病即心脏病的治疗方案得以实施。
3.标本兼治
当标本并重或标本均不太急时,当标本兼治。如在热性病过程中,阴液受伤而致大便燥结不通,此时邪热内结为本,阴液受伤为标,治当泻热攻下与滋阴通便同用;又如脾虚失运,水湿内停,此时脾虚是本,水湿为标,治可补脾祛湿同用;再如素体气虚,抗病力低下,反复感冒,如单补气则易留邪,纯发汗解表则易伤正,此时治宜益气解表。以上均属标本兼治。
总之,病证之变化有轻重缓急、先后主次之不同,因而标本的治法运用也就有先后与缓急、单用或兼用的区别,这是中医治疗的原则性与灵活性有机结合的体现。区分标病与本病的缓急主次,有利于从复杂的病变中抓住关键,做到治病求本。
(二)协调阴阳,扶正祛邪
阴阳失去平衡协调是疾病的基本病机,对此加以调治即为调整阴阳。调整阴阳,即指纠正疾病过程中机体阴阳的偏盛偏衰,损其有余、补其不足,恢复人体阴阳的相对平衡。
1.损其有余
损其有余,即“实则泻之”,适用于人体阴阳中任何一方偏盛有余的实证。
(1)泻其阳盛
“阳胜则热”的实热证,据阴阳对立制约原理,宜用寒凉药物以泻其偏盛之阳热,此即“热者寒之”之意。若在阳偏盛的同时,由于“阳胜则阴病”,每易导致阴气的亏减,此时不宜单纯地清其阳热,而须兼顾阴气的不足,即清热的同时,配以滋阴之品,即祛邪为主兼以扶正。
(2)损其阴盛
“阴胜则寒”的寒实证,宜用温热药物以消解其偏盛之阴寒。此即“寒者热之”之意。若在阴偏盛的同时,由于“阴胜则阳病”,每易导致阳气的不足,此时不宜单纯地温散其寒,还须兼顾阳气的不足,即在散寒的同时,配以扶阳之品,同样是祛邪为主兼以扶正之法。
2.补其不足
补其不足,即“虚则补之”,适用于人体阴阳中任何一方虚损不足的病证。调补阴阳,又有据阴阳相互制约原理的阴阳互制的调补阴阳,及据阴阳互根原理的阴阳互济的调补阴阳。阴阳两虚者则宜阴阳并补。
(1)阴阳互制之调补阴阳
当阴虚不足以制阳而致阳气相对偏亢的虚热证时,治宜滋阴以抑阳,即唐·王冰所谓“壮水之主,以制阳光”(《素问·至真要大论》注语),《素问·阴阳应象大论》称之为“阳病治阴”。这里的“阳病”指的是阴虚则阳气相对偏亢,治阴即补阴之意。当阳虚不足以制阴而致阴气相对偏盛的虚寒证时,治宜扶阳以抑阴,即王冰所谓“益火之源,以消阴翳”(《素问·至真要大论》注语)。《素问·阴阳应象大论》称之为“阴病治阳”。这里的“阴病”指的是阳虚则阴气相对偏盛,治阳即补阳之意。
(2)阴阳互济之调补阴阳
对于阴阳偏衰的虚热及虚寒证的治疗,明·张介宾还提出了阴中求阳与阳中求阴的治法,他说:“善补阳者,必于阴中求阳,则阳得阴助而生化无穷;善补阴者,必于阳中求阴,则阴得阳升而泉源不竭”(《景岳全书·新方八阵》)。此即阴阳互济的方法。即据阴阳互根的原理,补阳时适当佐以补阴药谓之阴中求阳,补阴时适当佐以补阳药谓之阳中求阴。其意是使阴阳互生互济,不但能增强疗效,同时亦能限制纯补阳或纯补阴时药物的偏性及副作用。如肾阴虚衰而相火上僭的虚热证,可用滋肾阴的六味地黄丸佐桂附以阳中求阴,滋阴制火,即是其例。
(3)阴阳并补
对阴阳两虚则可采用阴阳并补之法治疗。但须分清主次而用,阳损及阴者,以阳虚为主,则应在补阳的基础上辅以滋阴之品;阴损及阳者,以阴虚为主,则应在滋阴的基础上辅以补阳之品。
应当指出,阴阳互济之调补和阴阳并补两法,虽然用药上都是滋阴、补阳并用,但主次分寸不同,且适应的证候有别。
(4)回阳救阴
此法适用于阴阳亡失者。亡阳者,当回阳以固脱;亡阴者,当救阴以固脱。由于亡阳与亡阴实际上都是一身之气的突然大量脱失,故治疗时都要兼以峻剂补气,常用人参等药。
此外,对于阴阳格拒的治疗,则以寒因寒用,热因热用之法治之。阳盛格阴所致的真热假寒证,其本质是实热证,治宜清泻阳热,即寒因寒用;阴盛格阳所致的真寒假热证,本质是寒盛阳虚,治宜温阳散寒,即热因热用。
总之,运用阴阳学说以指导治疗原则的确定,其最终目的在于选择有针对性的调整阴阳之措施,以使阴阳失调的异常情况复归于协调平衡的正常状态。
扶正,即扶助正气,增强体质,提高机体的抗邪及康复能力。适用于各种虚证,即所谓“虚则补之。”而益气、养血、滋阴、温阳,填精,增水以及补养各脏的精气阴阳等,均是扶正治则下确立的具体治疗方法。在具体治疗手段方面,除内服汤药外,还可有针灸、推拿、气功、食疗、形体锻炼等。
祛邪,即祛除邪气,消解病邪的侵袭和损害、抑制亢奋有余的病理反应。适用于各种实证,即所谓“实则泻之。”而发汗、涌吐、攻下、消导、化痰、活血、散寒、清热、祛湿等,均是祛邪治则下确立的具体治疗方法。其具体使用的手段也同样是丰富多样的。
扶正与祛邪两者相互为用,相辅相成,扶正增强了正气,有助于机体祛除病邪,即所谓“正胜邪自去”;祛邪则在邪气被祛的同时,减免了对正气的侵害,即所谓“邪去正自安”。具体运用如下:
(1)单独运用
①扶正:适用于虚证或真虚假实证。扶正的运用,当分清虚证所在的脏腑经络等部位及其精气血津液阴阳中的何种虚衰,还应掌握用药的峻缓量度。虚证一般宜缓图,少用峻补,免成药害。
②祛邪:适用于实证或真实假虚证。祛邪的运用,当辨清病邪性质、强弱、所在病位,而采用相应的治法。还应注意中病则止,以免用药太过而伤正。
(2)同时运用
扶正与祛邪的同时使用,即攻补兼施,适用于虚实夹杂的病证。由于虚实有主次之分,因而攻补同时使用时亦有主次之别。
①扶正兼祛邪:即扶正为主,辅以祛邪。适用于以正虚为主的虚实夹杂证。
②祛邪兼扶正:即祛邪为主,辅以扶正。适用于以邪实为主的虚实夹杂证。
(3)先后运用
扶正与祛邪的先后运用,也适用于虚实夹杂证。主要是根据虚实的轻重缓急而变通使用。
①先扶正后祛邪:即先补后攻。适应于正虚为主,机体不能耐受攻伐者。此时兼顾祛邪反能更伤正气,故当先扶正以助正气,正气能耐受攻伐时再予以祛邪,可免“贼去城空”之虞。
②先祛邪后扶正:即先攻后补。适应于以下两种情况:一是邪盛为主,兼扶正反会助邪;二是正虚不甚,邪势方张,正气尚能耐攻者。此时先行祛邪,邪气速去则正亦易复,再补虚以收全功。
总之,扶正祛邪的应用,应知常达变,灵活运用,据具体情况而选择不同的用法。
3.因势利导
人体的阴阳表里、气机的升降出入,以致病邪的出表入里,上升下行,均有一定的规律,治病必须顺应这些规律,才能达到扶正祛邪的目的,因此,因势利导亦是辨证论治疾病时必须遵循的基本原则。《素问·阴阳应象大论》:“因其轻而扬之,因其重而减之,因其衰而彰之。形不足者,温之以气;精不足者,补之以味。其高者,因而越之;其下者,引而竭之;中满者,写之于内;其有邪者,渍形以为汗;其在皮者,汗而发之;其慓悍者,按而收之;其实者,散而写之。”就是这一原则的体现。
4.三因制宜
“人以天地之气生”,指人是自然界的产物,自然界天地阴阳之气的运动变化与人体是息息相通的,因此人的生理活动、病理变化必然受着诸如时令气候节律、地域环境等因素的影响。患者的性别、年龄、体质等个体差异,也对疾病的发生、发展与转归产生一定的影响。因此,在治疗疾病时,就必须根据这些具体因素作出分析,区别对待,从而制订出适宜的治法与方药,即所谓因时、因地和因人制宜,也是治疗疾病所必须遵循的一个基本原则。
(1)因时制宜
根据时令气候节律特点,来制订适宜的治疗原则,称为“因时制宜”。因时之“时”一是指自然界的时令气候特点,二是指年、月、日的时间变化规律。《灵枢·岁露论》说:“人与天地相参也,与日月相应也。”因而年月季节、昼夜晨昏时间因素,既可影响自然界不同的气候特点和物候特点,同时对人体的生理活动与病理变化也带来一定影响,因此,就要注意在不同的天时气候及时间节律条件下的治疗宜忌。
以季节而言,由于季节间的气候变化幅度大,故对人的生理病理影响也大。如夏季炎热,机体当此阳盛之时,腠理疏松开泄,则易于汗出,即使感受风寒而致病,辛温发散之品亦不宜过用,以免伤津耗气或助热生变。至于寒冬时节,人体阴盛而阳气内敛,腠理致密,同是感受风寒,则辛温发表之剂用之无碍;但此时若病热证,则当慎用寒凉之品,以防损伤阳气。即如《素问·六元正纪大论》所说:“用寒远寒,用凉远凉,用温远温,用热远热,食宜同法。”即用寒凉方药及食物时,当避其气候之寒凉;用温热方药及食物时,当避其气候之温热。又如暑多挟湿,故在盛夏多注意清暑化湿;秋天干燥,则宜轻宣润燥等。
以月令而言,《素问·八正神明论》说:“月始生,则血气始精,卫气始行;月郭满,则血气实,肌肉坚;月郭空,则肌肉减,经络虚,卫气虚,形独居。”并据此而提出:“月生无泻,月满无补,月郭空无治,是谓得时而调之”的治疗原则。即提示治疗疾病时须考虑每月的月相盈亏圆缺变化规律,这在针灸及妇科的月经病治疗中较为常用。
以昼夜而言,日夜阴阳之气比例不同,人亦应之。因而某些病证,如阴虚的午后潮热,湿温的身热不扬而午后加重,脾肾阳虚之五更泄泻等,也具有日夜的时相特征,亦当考虑在不同的时间实施治疗。针灸中的“子午流注针法”即是根据不同时辰而有取经与取穴的相对特异性,是择时治疗的最好体现。
(2)因地制宜
根据不同的地域环境特点,来制订适宜的治疗原则,称为“因地制宜”。不同的地域,地势有高下,气候有寒热湿燥、水土性质各异。因而,在不同地域长期生活的人就具有不同的体质差异,加之其生活与工作环境、生活习惯与方式各不相同,使其生理活动与病理变化亦不尽相同,因地制宜就是考虑这些差异而实施治疗。如我国东南一带,气候温暖潮湿,阳气容易外泄,人们腠理较疏松,易感外邪而致感冒,且一般以风热居多,故常用桑叶、菊花、薄荷一类辛凉解表之剂;即使外感风寒,也少用麻黄、桂枝等温性较大的解表药,而多用荆芥、防风等温性较小的药物,且份量宜轻。而西北地区,气候寒燥,阳气内敛,人们腠理闭塞,若感邪则以风寒居多,以麻黄、桂枝之类辛温解表多见,且份量也较重。也有一些疾病的发生与不同地域的地质水土状况密切相关,如地方性甲状腺肿、大骨节病、克山病等地方性疾病。因而治疗时就必须针对疾病发生在不同的地域背景而实施适宜的治疗方法与手段。
(3)因人制宜
根据病人的年龄、性别、体质等不同特点,来制订适宜的治疗原则,称为“因人制宜”。不同的患者有其不同的个体特点,应根据每个患者的年龄、性别、体质等不同的个体特点来制定适宜的治则。
年龄不同,则生理功能、病理反应各异,治宜区别对待。如小儿生机旺盛,但脏腑娇嫩,气血未充,发病则易寒易热,易虚易实,病情变化较快。因而,治疗小儿疾病,药量宜轻,疗程多宜短,忌用峻剂。青壮年则气血旺盛,脏腑充实,病发则由于邪正相争剧烈而多表现为实证,可侧重于攻邪泻实,药量亦可稍重。而老年人生机减退,气血日衰,脏腑功能衰减,病多表现为虚证,或虚中夹实。因而,多用补虚之法,或攻补兼施,用药量应比青壮年少,中病即止。
男女性别不同,各有其生理、病理特点,治疗用药亦当有别。妇女生理上以血为本,以肝为先天,病理上有经、带、胎、产诸疾及乳房、胞宫之病。月经期、妊娠期用药时当慎用或禁用峻下、破血、重坠、开窍、滑利、走窜及有毒药物;带下以祛湿为主;产后诸疾则应考虑是否有恶露不尽或气血亏虚,从而采用适宜的治法。男子生理上则以精气为主,以肾为先天,病理上精气易亏而有精室疾患及男性功能障碍等特有病证,如阳痿、阳强、早泄、遗精、滑精以及精液异常等,宜在调肾基础上结合具体病机而治。
因先天禀赋与后天生活环境的不同,个体体质存在着差异,一方面不同体质有着不同的病邪易感性,另一方面,患病之后,由于机体的体质差异与反应性不同,病证就有寒热虚实之别或“从化”的倾向。因而治法方药也应有所不同:偏阳盛或阴虚之体,当慎用温热之剂;偏阴盛或阳虚之体,则当慎用寒凉之品;体质壮实者,攻伐之药量可稍重;体质偏弱者,则应采用补益之剂。
5.治未病
《素问·四气调神大论》指出:“圣人不治已病治未病,不治已乱治未乱……夫病已成而后药之,乱已成而后治之,譬犹渴而穿井,斗而铸锥,不亦晚乎。”这是对治未病的论述。治未病包括未病先防和既病防变两个方面。
未病先防是指在未病之前,采取各种措施,做好预防工作,以防止疾病的发生。疾病的发生,主要关系到邪正盛衰,正气不足是疾病发生的内在因素,邪气是发病的重要条件。因此,未病先防,就必须从增强人体正气和防止病邪侵害两方面入手。《灵枢·邪客》说:“人与天地相应。”即言人体的生理活动与自然界的变化规律是相适应的。从养生的角度而言,人体自身虽具有适应能力,但人们要了解和掌握自然变化规律,主动地采取养生措施以适应其变化,这样才能使各种生理活动与自然界的节律相应而协调有序,保持健康,增强正气,避免邪气的侵害,从而预防疾病的发生。正如《素问·四气调神大论》所说:“春夏养阳,秋冬养阴,以从其根。”这里的从其根即是遵循四时变化规律。中医学倡导的顺应自然的衣着饮食调配,起居有常,动静合宜等,均是这方面的较好体现。《素问·上古天真论》说:“恬淡惔虚无,真气从之,精神内守,病安从来。”即言心的生理特征是喜宁静,心静则神安,神安则体内真气和顺,就不会生病。传统气功中的炼意调神内容,即含此原理。除此之外,通过养性调神,还可改善气质,优化性格,增强自身的心理调摄能力,起到预防疾病,健康长寿的功用。
既病防变指的是在疾病发生的初始阶段,应力求做到早期诊断,早期治疗,以防止疾病的发展及传变。在疾病的过程中,由于邪正斗争的消长,疾病的发展,可能会出现由浅入深,由轻到重,由单纯到复杂的发展变化。早期诊治,其原因就在于疾病的初期,病位较浅,病情多轻,正气未衰,病较易治,因而传变较少。故《素问·阴阳应象大论》说:“故邪风之至,疾如风雨,故善治者治皮毛,其次治肌肤,其次治筋脉,其次治六腑,其次治五脏。治五脏者,半死半生也。”说明诊治越早,疗效越好,如不及时诊治,病邪就有可能步步深入,使病情愈趋复杂、深重,治疗也就愈加困难了。
早期诊治的时机在于要掌握好不同疾病的发生、发展变化过程及其传变的规律,病初即能及时做出正确的诊断,从而进行及时有效和彻底的治疗。
三、《内经》的治病理法
(一)正治与反治
是针对疾病过程中病变本质与征象是否一致而提出的治则。
1.正治
指采用与疾病的证候性质相反的方药以治疗的一种原则。适用于疾病的征 象与其本质相一致的病证。由于采用的方药与疾病证候性质相逆,如热证用寒药,故又称“逆治”。包括寒者热之、热者寒之、虚者补之、实者泻之。
2.反治
指顺从病证的外在假象而治的一种治疗原则。适用于疾病的征象与其本质 不相符的病证,即病有假象者。由于采用的方药性质与病证假象性质相同,故又称为“从治”。究其实质,仍然是针对疾病本质而进行的治疗。包括:①热因热用,即以热治热,是用热性药物来治疗具有假热征象的病证。适用于阴盛格阳的真寒假热证。②寒因寒用,即以寒治寒,是用寒性药物来治疗具有假寒征象的病证。适用于阳盛格阴的真热假寒证 ③塞因塞用, 即以补开塞,是用补益药物来治疗具有闭塞不通症状的虚证。适用于“至虚有盛候”的真虚假实证。④通因通用,即以通治通,是指用通利的药物来治疗具有通泻症状的实证,适用于“大实有羸状”的真实假虚证。
(二)同病异治与异病同治
《素问·病能论》:“此所谓同病异治也。”“异病同治”在《内经》虽未直接述及,但在《素问·至真要大论》有“治诸胜复,寒者热之,热者寒之,温者清之,清者温之,散者收之,抑者散之,燥者润之,急者缓之,坚者耎之,脆者坚之,衰者补之,强者写之,各安其气,必清必静,则病气衰去,归其所宗,此治之大体也”的论述,实则指出了多种不同疾病可以采取同一种治疗方法。
所谓同病异治,是指同一种病,由于发病的时间、地域不同,或所处的疾病的阶段或类型不同,或病人的体质有异,故反映出的证候不同,因而治疗也就有异。如麻疹病在不同的疾病阶段有不同的证,故治疗麻疹病有初起解表透疹,中期清肺热,后期滋养肺阴胃阴等不同的治法。感冒病可因其病因病机和病人体质的不同而出现风寒、风热、风湿、风燥、气虚等不同的证候,因而有辛温解表、辛凉解表、辛润解表、益气解表等相应的治法。
所谓异病同治,是指几种不同的疾病,在其发展变化过程中出现了大致相同的病机,大致相同的证,故可用大致相同的治法和方药来治疗。如胃下垂、肾下垂、子宫脱垂、脱肛等不同的病变,在其发展变化过程中,可能出现大致相同的“中气下陷”的病理机制,表现为大致相同的证候,故皆可用补益中气的方法来治疗。
此外,其他还有泻实补虚、越上引下、上下互取、反佐法等基本治法。主要集中在《素问·阴阳应象大论》、《素问·三部九候论》、《素问·五常政大论》等篇章中。
四、《内经》的治病技术
《内经》记载了很多治病的技术方法,主要的有几下几种:
1.针刺法
这是《内经》里最常用的方法,包括针具、腧穴、手法、禁刺等内容。主要集中论述在《灵枢·九针十二原》、《灵枢·官针》、《灵枢·本输》、《灵枢·背输》、《灵枢·骨空论》、《灵枢·气穴论》、《灵枢·针解》、《素问·刺禁论》等篇。从上述篇章的论述中可看出,当时的针刺技术达到了相当高的水平,为后世针灸治疗学奠定了基础。
2.灸焫、熨熏法
《灵枢·异法方宜论》认为北方之民“脏寒生满病,其治宜灸焫。”灸,即艾灸;焫,燃烧,引申为烘烤之意,都属温热疗法。熏法书中虽未明言,但《灵枢·痈疽》治败疵之“强饮厚衣,坐于釜上,令汗出至足”即是。
3.汤液醪醴和饮食疗法
《素问·汤液醪醴论》记载了汤液醪醴的制作方法及治疗作用。“黄帝问曰:为五谷汤液及醪醴,奈何?岐伯对曰:必以稻米,炊之稻薪,稻米者完,稻薪者坚。帝曰:何以然?岐伯曰:此得天地之和,高下之宜,故能至完,伐取得时,故能至坚也。”食疗主要集中在《素问·藏气法时论》:“肝色青,宜食甘,粳米牛肉枣葵皆甘。心色赤,宜食酸,小豆犬肉李韭皆酸。肺色白,宜食苦,麦羊肉杏薤皆苦。脾色黄,宜食咸,大豆豕肉栗藿皆咸。肾色黑,宜食辛,黄黍鸡肉桃葱皆辛。辛散,酸收,甘缓,苦坚,咸软。 毒药攻邪,五谷为养,五果为助,五畜为益,五菜为充,气味合而服之,以补精益气。”
4.药物疗法
主要是关于药物性味、组方法度、方制大小及治疗作用等法则性问题,具体用药治病的内容则比较简略,仅载13方。重要的是药物的阴阳七味及制方原则。“辛甘发散为阳,酸苦涌泄为阴,咸味涌泄为阴,淡味渗泄为阳。六者或收或散,或缓或急,或燥或润,或软或坚,以所利而行之,调其气,使其平也”(《素问·至真要大论》)。“。味厚者为阴,薄为阴之阳。气厚者为阳,薄为阳之阴。味厚则泄,薄则通。气薄则发泄,厚则发热” (《素问·阴阳应象大论》)。关于组方原则,《素问·至真要大论》谓:“主病之谓君,佐君之谓臣,应臣之谓使。”“君一臣二,奇之制也;君二臣四,偶之制也;君二臣三,奇之制也;君三臣六,偶之制也。故曰:近者奇之,远者偶之,汗者不以奇,下者不以偶,补上治上制以缓,补下治下制以急,急则气味厚,缓则气味薄,适其至所,此之谓也。病所远而中道气味之者,食而过之,无越其制度也。是故平气之道,近而奇偶,制小其服也。远而奇偶,制大其服也。大则数少,小则数多。多则九之,少则二之。奇之不去则偶之,是谓重方。君一臣二,制之小也;君一臣三佐五,制之中也;君一臣三佐九,制之大也。”
其他还有导引按蹻、心理疗法、手术疗法等。虽然各种方法都比较粗糙、简单,但均为后世所传承并进一步发展。